2018年6月8日星期五

什麼是誡命、典章、律例、法度?



什麼是誡命、典章、律例、法度?

.律法/誡命、典章、律例、法度
a.律法Laws是教導、訓誨、指引的意思/或是神的話(Words,是神對人的指示。誡命(command, commandment)是指神的命令、吩咐。神清楚的誡命,使所有的百姓都可以領受和遵行;神的誡命不是難行的,也不是離我們甚遠的(申30:11-12)。狹義的誡命指十誡,這是整個律法的基礎,所有的律例、典章都是根據十誡所引申訂定的。
b.典章(Judgment)指審判、判決、公平等。
c.律例(Statute, Decree)指法規、法令、條例等。十誡乃神律法之總綱,是大原則;而律例和典章,是執行的細則。律例是關乎宗教方面的祭禮、節期、獻祭的規矩、敬拜的儀式等。
d.法度(Stipulation, Testimony)指見證、證據。本字以單數出現時,表示是證據,見證事實的真確性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為犯法的(雅2: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