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度
見證人
|
對象-全部人
|
運用-舊約新約
|
性質:不可做假見證
|
舊約經文
申19:15-19
Case1:人無論犯甚麼罪、作甚麼惡、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、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、纔可定案。
Case2: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、見證某人作惡、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、和當時的祭司、並審判官面前、審判官要細細的查究、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、以假見證陷害弟兄、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Case2: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、見證某人作惡、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、和當時的祭司、並審判官面前、審判官要細細的查究、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、以假見證陷害弟兄、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生活和見證
|
對象-全部人
|
運用-舊約新約
|
性質:不可做假見證、典章/公平/審判
|
舊約經文
出23:1-9
Case1:不可隨夥佈散謠言、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。
Case2:不可隨眾行惡。不可在爭訟的事上、隨眾偏行、作見證屈枉正直。
Case3: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、偏護窮人。
Case2:不可隨眾行惡。不可在爭訟的事上、隨眾偏行、作見證屈枉正直。
Case3: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、偏護窮人。
Case4:若遇見你仇敵的牛、或驢、失迷了路、總要牽回來交給他。
Case5: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、不可走開、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。 【Case4&5=參典章 打傷人】
Case6: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。
Case7:當遠離虛假的事。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、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。
Case8:不可受賄賂、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、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
Case5: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、不可走開、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。 【Case4&5=參典章 打傷人】
Case6: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。
Case7:當遠離虛假的事。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、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。
Case8:不可受賄賂、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、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
Case9:不可欺壓寄居的。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、知道寄居的心。 【參典章:對待需要的人】
經文比較
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。也不可與鄰舍為敵、置之於死。〔原文作流他的血〕我是耶和華。 (利19:16)
你若看見弟兄的牛、或羊、失迷了路、不可佯為不見、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。 你弟兄若離你遠、或是你不認識他、就要牽到你家去、留在你那裡、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。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、或是驢、或是衣服、你若遇見、都要這樣行、不可佯為不見。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、或驢、跌倒在路上、不可佯為不見、總要幫助他拉起來。 (申22:1-4)
你們施行審判、不可行不義、不可偏護窮人、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.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。 (利19:15)